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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資訊
專科部二年制日間部(二專)
  1. 最低畢業學分80學分,其中共同必修科目15學分,院必修科目6學分,專業必修科目50學分,專業選修科目至少9學分。
  2. 第一學年起上下學期各至少需修讀一門「社會責任實踐教育」,並於畢業前修畢;選讀「社會責任實踐教育(三)、(四)」者,得申請免修「社會責任實踐教育(一)或(二)」。
  3. 專業選修科目除表列課程外,亦可修習外系所開之課程,每學期外修至多3學分,畢業選修科目總學分數,電子工程系外至多承認6學分。(除校共同必修之通識課程外,通識中心所開之課程至多承認2學分為畢業學分)
  4.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不列入畢業學分。
  5. 112學年度起適用。

 

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科 專科二年制日間部(二專) 課程規劃表

適用學生

108學年入學

109學年入學

110學年入學

111學年入學

課程規劃

108課程科目表

109課程科目表

110課程科目表

111課程科目表

 

 

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科 專科二年制日間部(二專) 課程規劃表

適用學生

112學年入學

113學年入學

114學年入學

115學年入學

課程規劃

112課程科目表

113課程科目表

114課程科目表

115課程科目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