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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資訊
通識選課更正注意事項

★ 受理時間:102 年 3 月 10 日至 3 月 12 日(9:30-11:30、14:00-16:00)
★受理對象及時間如附件

★ 地點: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(三期教學大樓 3F)。
★ 選課更正期間,僅開放部份尚未額滿的通識課程供加選,額滿為止。
★ 依教學業務組公告「選課資料更正申請表」原則辦理,未符合申請條件者恕難受理。
★ 「加選」課程請留意:不得造成衝堂、超出學分上限(25 學分)。
★ 「退選」課程請留意:請勿造成學分數不足(應屆畢業班不得低於 9 學分,其餘年級不得低於 16 學分)。
★ 其餘未盡事宜,請參閱教學業務組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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