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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資訊
102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102/12/23至103/1/24受理申請(日間部含研究生)

一、

請由本校E-CARE系統登入填寫及列印出系統申請表,操作方式詳如附件,學生及家長均須簽名加蓋章,並檢附相關證明(查驗正本繳交影本),於申請期限上班時間內繳交至課外組(郵寄亦可),逾期則系統關閉,一律恕不受理!非經系統產出之申請表亦無法受理。

E-CARE系統入口:https://ecare.nfu.edu.tw/

學雜費減免專區:http://student.nfu.edu.tw/stact/punishm.php

二、

(1)各項減免證明需於法定有效期間內,例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須有效期間103年1月至12月者,請提早向公所社會課申請辦理,若確實已提早向公所社會課申請仍無法依限備妥有效證明,僅可以102年度之證明先行至課外組申請備案(申請方式及時間均同上),待補證完成方可減免並修改學費單,俾憑繳費或貸款。

(2)為避免影響註冊流程(103/2/24-103/3/3),補證時間為103/2/25(含)以前,未依期限事先備案者恕無法受理補證,請同學務必留意提早向相關單位申辦證明文件。

三、

進修推廣部及進修學院學生請另依各學制辦公室公告辦理,在職或產碩專班研究生因假日上課因素,亦可依限繳交至進修學院辦公室。

 

聯絡單位:課外活動組 (05)631-51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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